法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,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,其国民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,工商业体系非常发达,拥有一大批经营了100多年大型跨国奢侈品企业,受到全世界消费者青睐。
此外,法国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欧洲商品流通的主要集散地之一,而法国的勒阿弗尔港和马赛港是欧洲最重要的贸易港口之一。
法国公司法的改革已经酝酿了多年,长期累积的多种法律文本与法律草案已如灌木杂生。也许是作为对一直以来各方批评的回应,更可能是基于法国文化中固有的崇尚传统情结再次迸发,本来已经为法律经济现实“非法典化” 了的《法国商法典》重施粉黛、再现江湖,并且把1966年《商事公司法》整体性纳入了新《商法典》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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